zizi 发表于 2020-8-4 10:46:35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正式版)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正式版)1 总则1.1 本导则是为了贯彻科学发展观,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满足21世纪居住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要求,迅速提升我国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尽及建造水平而编制的。旨在指导设计单位和开发单位的技术人员正确掌握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的理念、原则和方法。通过导则的实施让广大城乡居民在更舒适、更优美、更健康的环境中安居乐业,并为我国的相关规范的制定创造条件。1.2 本导则遵循国内现行的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和其他法规,并参考国外相关文献资料编制的,具有适用性和指导性。1.3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应坚持以下原则:1.3.1 坚持社会性原则。通过美化居住生活环境,赋予环境景观亲切宜人的艺术感召力,体现社区文化,促进人际交往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住区创造条件。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提倡公共参与,调动社会资源,取得良好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1.3.2 坚持经济性原则。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顺应市场发展需求及地方经济状况,注重节能、节水、节材,注重合理使用土地资源。提倡朴实简约,反对浮华铺张,并尽可能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达到优良的性价比。1.3.3 坚持生态原则。应尽量保持现存的良好生态环境,改善原有的不良生态环境。提倡将先进的生态技术运用到环境景观的塑造中去,利于人类的可持续发展。1.3.4 坚持地域性原则。应体现所在地域的自然环境特征,因地制宜地创造出具有时代特点和地域特征的空间环境,避免盲目移植。1.3.5 坚持历史性原则。要尊重历史,保护和利用历史性景观,对于历史保护地区的住区景观设计,更要注重整体的协调统一,做到保留在先,改造在后。2 住区环境的综合营造2.1 总体环境2.1.1 环境景观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详细规划的要求。要从场地的基本条件、地形地貌、土质水文、气候条件、动植物生长状况和市政配套设施等方面分析设计的可行性和经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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